关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扩充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精神,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4)》(教产专〔2021〕1号)要求,适应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保障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于2021年组建了项目专家库。根据项目需要,拟扩充项目专家库,请各二级学院(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参与项目指南评审、立项审核等有关工作。
2.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数据分析、合作模式研究、合作需求调研等工作。
3.承担专家组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了解产教融合发展动态,熟悉产学合作相关政策,具备三年及以上产学合作经验(在2019年10月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4.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审核等工作。
三、推荐方式
各二级学院(部)限制推荐一名专家,推荐专家需填写专家推荐表(附件),请于11月3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50016719@qq.com。
联系人:杨勇,侯伟 联系电话:029-84253783
附件: 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