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招生工作纪律,协助全面开展各项招生工作;
2.根据学校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招生管理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招生工作计划及总结;
3.编制本专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与各省级招考部门计划核对工作;
4.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制作招生简章等宣传材料,开展招生宣传培训,在线上及省内外实地开展各类别招生宣传;
5.制定学校年度招生章程,做好上报审核和公示工作;
6.制定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审核考生资格,配合联考牵头院校开展文化课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
7.制定艺术类考试招生简章,审核考生资格,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提出合格生源名单;
8.收集整理教育部、各省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专科录取工作方案;
9.与各省级招考部门协调,做好本专科各类别网上远程录取工作;
10.落实“阳光工程”,做好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类信息的公示工作;
11.按教育部有关要求,做好本专录取通知书制作、发放工作;
12.做好新生录取信息转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迎新工作;
13.收集统计新生名册、新生档案、新生请假统计等有关新生入校材料,并造册转交学校其他相关部门;
14.做好未报到学生统计工作,不使新生因家庭经济贫困等原因失学;
15.做好上级主管部门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
1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