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学院考试工作,合理规划安排各类考试,特下发本学期考试工作相关安排。对该安排之外的其它各类考试,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须提前一个月上报教务处,以便统筹协调。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现将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相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安排落实。
一、 考试安排
1、 期中、期末考试
公共基础课的考试原则上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的考试由各学院(系、部)自行安排。各学院(系、部)应选择1-2门核心课于校历第10周前上报教务处,统一安排在考试周进行。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见附表1。
2、 学期补考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安排在下学期校历第1周进行。
二、 考试相关要求及说明
1、 考试相关要求按照《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 如有考试方式变更的课程,由各学院(系、部)审核并在考试计划安排之前上报教务处备案。
3、 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且课程教学大纲规定为非完全笔试的课程考试,课程负责单位需填写《课程考试方式说明》。
4、 原则上由各学院(系、部)安排的考试应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并在考试前两周将考试安排表报教务处。
5、 由各学院(系、部)安排的考试用教室,原则上安排在指定区域,且不得占用课程设计教室,具体见附表2。
请各学院(系、部)做好考试安排的相关工作,确保考试的时间、教室、人员不冲突。
教务处
2013年10月25日
送:教学院长
发:各院(系、部)、考试管理中心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