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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2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2日 10:22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2018-2019-2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期末考试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课程实际情况,现就本学期《概论》课程期末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组织管理:

1.教务处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具体考试组织及实施工作。

2.监考教师由各二级学院(部)具体落实,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考场安排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落实。

3.考试期间,阎良校区和沣惠校区均安排主考教师(兼带收发试卷)。

二、考试安排:

按照《概论》课程实际教学进程情况,于校历第16周结课的班级(含插班重修生、单独开班重修生),考试统一安排在校历第17周周一下午16:30-18:30进行;于校历16周之后结课的班级(含插班重修生、单独开班重修生),考试统一安排在校历第20周周一下午15:50-17:50进行;监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阎良校区考务办公室设在阎科楼一楼144,沣惠校区考务办公室设在主教学楼一楼D0120;(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

2.第十七周周一考试结束后校车返回时间:18:5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概论》课期末考试原则上不与全校统考安排和跨学院考试安排冲突,如个别班级考试时间冲突,请及时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调整。

2.特殊情况班级考试经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协商后另行安排。

附件:2018-2019-2学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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