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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16:45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教材及时、准确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教材选用区分本科和专科层次。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我校专业培养目标,能够反映先进技术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优秀教材。应优先考虑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以进一步提高我校使用教材的质量。

2.教材选用时应保证相同大纲的课程选择同一本教材,公共课、专业基础课选用的教材应保持相对稳定使用,原则上至少使用3届,且应选用5年内出版教材。

3.公共课教材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及全体任课教师论证后报学校审定,专业基础课教材由教研室主任及全体任课教师商议后报教务处审定,专业课教材由任课教师选定后报二级学院(部)审核。

二、选用要求及流程

1.所有新开课程均应有对应教材。新教材的选用应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经课程所在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选用。

2.公共必修课或本科专业课选用我校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由课程负责人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选用申请书》,连同3本样书一并报课程负责单位审核。已经由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教材不再重复申报。

3.课程负责单位审核同意后,须填写《教材选用申请书汇总表》,并于620日前将《教材选用申请书汇总表》、《教材选用申请书》(一式3份)及3本教材样书交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审核后,将汇总信息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5.经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同意后方可列为预定教材,由教务处负责录入教材信息。

6.凡计划选用的新教材,教师需填写《新增教材申请表》,由各学院(部)汇总后于620日前报教务处。

7.凡计划新编或修订的专科讲义、指导书,教师需在编写教材前填写《西安航空学院讲义、实践指导书编写审批表》,由各学院(部)汇总后于620日前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于624日前将电子稿(页面大小为16开)与打印稿(一式一份)报教务处。

8.请各有关单位登陆教学管理系统后,在教材管理栏目中,完成网上教材选用申报工作,并打印《教材需求表》,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于624日前报教务处。

9.《教材需求表》报教务处后,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更改的,课程负责人需填写《教材选用变更表》,经课程负责单位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后方能更改。

三、其他说明

文中所涉及的各类表格,不随文下发。请登录教务处教学管理系统公告栏此文件下的“附件”中自行下载。

教务处

201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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