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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及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0日 20:52 点击次数:[]

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及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西航党政办字〔20231号)要求,新学期我校学生将于2023218-19日报到注册,于220日起组织开展各类课程考试。为全面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考试及教学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 教学安排

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上课时间由220日调整为227日(即学生返校后第2周),所有教学活动安排相应顺延一周。

2. 教学准备

各开课单位应认真落实2023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合理编制班级教学进程和课表,督促任课教师利用假期制定授课计划、教案等授课资料,同时做好各类突发状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含线上教学、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实施方案以及感染师生上课、补课方案等,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活动平稳有序开展。

3. 考试安排

学生返校后第1周为考试周。各开课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提前做好试题命制和印刷工作,提前做好考试安排。

2021-2022-2学期未完成的课程补考安排在220-21日(学生返校后第1周周一、周二)进行,其中统考课安排在221日,其它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

2022-2023-1学期未完成的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222-26日(学生返校后第1周周三至周日)进行,其中统考课安排在223日和25日,其它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如部分课程考试无法在26日执行完,可顺延至35日(学生返校后第2周周日)前完成;

2022-2023-1学期课程补考安排在313-26日(学生返校后第4-5周)进行,其中统考课安排在317日,其它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安排。

4. 材料上报

各开课单位应于217日前将本单位“应对突发状况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试安排”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DBSTEP_MARK FILENAME=-6665608987967012256docx MARKNAME=教务处行政章 USERNAME=谢辉 DATETIME=2023-01-10 15:01:57 MARKGUID={2E4DA1E9-C070-42F0-A1EA-C0CDD00A6B9C}

教务处

2023110


抄送:校领导

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  2023 1 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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