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合理规划安排各类考试,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相关考试工作进行安排,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安排落实。对该安排之外的其他各类考试,须提前一个月上报教务处统筹协调。
一、考试安排
1、英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等级考试
(1)2018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于6月16日和6月17日进行。
(2)2018年上半年计算机等级考试于3月24日至3月25日进行。
(3)2018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NIT)于6月16日至6月17日进行。
2、期末考试
校级统考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含考查课)的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所有统考课程均不含“中德班”,各二级学院涉及“中德班”的考试须单独报送教务处。
本学期统考公共课程考试规划如下:
年级 |
科目 |
课程结束周 |
考试时间 |
本科一年级 |
大学物理B1 |
第14周 |
校历第十六周 星期五 |
本科一年级 |
大学物理A1 |
第15周 |
本科二年级 |
大学英语4 |
第16周 |
校历第十七周 星期五 |
本科一年级 |
高等数学B2 |
第16周 |
本科二年级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第18周 |
校历第十九周 星期五 |
本科一年级 |
大学英语2 |
第19周 |
本科一年级 |
高等数学A2 |
第19周 |
3、学期补考
《大学物理A1》《大学物理B1》《高等数学A2》《高等数学B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4》的学期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下学期校历第1周进行,其它所有课程(考试、考查)的补考由课程负责单位安排在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二、考试相关要求及说明
1、考试按照《西安航空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和《西安航空学院试卷管理及成绩评阅管理规定(修订)》执行。
2、统考课程负责单位应于校历第11周星期三前将校级统考课程的试卷、答案和听力光盘(U盘)等分A、B卷密封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其他课程的试卷印刷和保密工作由二级学院依据《西安航空学院试卷管理及成绩评阅管理规定(修订)》执行。
3、对于无统考课程的班级,各二级学院(部)应在校历第19周安排1-2门课程的考核。“跨学院考试安排表”及“学院(部)考试规划表”的模板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1)跨学院课程的考试安排表于校历第7周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后发布到教务处主页“教务管理”栏目中。
(2)二级学院(部)考试规划表于校历第9周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并将考试规划表发布到教学管理系统二级学院公告栏目中。
(3)二级学院(部)考试安排表于课程考试前一周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4、各二级学院(部)安排的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指定区域进行。
5、专业课考试不得与统考课程考试安排冲突,原则上半天内不得安排学生参加两场考试,使用教室必须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预约。
6、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录入成绩,成绩单及试卷分析表由课程负责单位收集全齐,并于下学期开学第1周内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附表:二级学院安排课程考试使用教室区域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28日
送:教学校长
发:各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督导办、实习工厂、学校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附表:
二级学院安排课程考试使用教室区域表
校区 |
区域 |
楼层 |
部门 |
阎良 |
科教楼 教学楼 |
一层、阶梯教室 |
飞行器学院 |
二层 |
能源与建筑学院 |
三层 |
电子工程学院 |
四层 |
机械工程学院 |
五层 |
材料工程学院 |
沣惠 |
教学主楼 |
一层 |
理学院 |
二、三、四、五层 |
计算机学院 |
六、七、八、九层 |
经济管理学院 |
教学南楼 |
一层 |
人文学院 |
二、三、四层 |
外国语学院 |
教学北楼 |
二、三、四层 |
车辆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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