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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结业学生课程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2日 19:59 点击次数:[]

各教学相关单位:

为保证2018届结业学生课程补考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现将课程补考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及考试时段:1012日至1115

二、换发毕业证书流程

1、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及结业证书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名。因留校察看处分结业的学生,还应提供所在单位或地区作出的合格鉴定;

2、学生持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的准考证到课程负责单位参加考试;

3、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对2018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换发毕业证书。

三、相关事项安排

1、补考报名。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依据教务处下发的学生报名登记表为学生开具准考证,并填写报名日期。

2、课程补考。课程负责单位安排学生课程补考,并组织补考教师在补考成绩汇总表上填报成绩。

3、资料报送。1116—20日,二级学院报送学生报名登记表、换发毕业证学生名单汇总表及结业证书,课程负责单位报送学生成绩汇总表。

4、毕业审核。1121—29日,教务处进行毕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省教育厅换证。

5、毕业证书发放:1130日后,二级学院安排证书具体发放时间。

四、其他说明

1、因课程重修未取得毕业证书,但成绩已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及结业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2、教务处负责往届(2018届前)有补考资格结业学生的报名工作;

3、《换发毕业证书申请》《准考证》《换发毕业证书学生名单汇总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2018届结业学生不合格课程统计表(教务处网站查阅)

                             教务处

                                20181012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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