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报送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校办工厂:
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与上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3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高校实验室管理的一项常规基础性工作。做好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有利于我校加强对实验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水平。各单位要利用此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彻底的梳理,完善相关数据,为本科合格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该统计基础工作量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好专人进行统计汇总,保证统计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全面反映学校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现状。
二、上报内容相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的要求进行基表的填报。
请国资处填写基表一、二、三、七;请各教学单位、校办工厂填写基表四、五、六。
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10日前登录实验室智能管理系统(网址:)完成相关基表的填写,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相关管理规定(文件)及附件表格均可从实验室智能管理系统网站和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下载。
联系人:曹国震 联系电话:84253783
教务处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