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确保我校2018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西安航空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安排
1.各学院(部)严格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与评分工作。
2.各二级学院(部)应在答辩前,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设计(论文)质量差,有严重抄袭、剽窃或伪造数据及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查重检测要求的学生,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取消答辩资格。
3.对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教师应利用学生在校之际,督促学生按照评阅和答辩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进行二次答辩。答辩期间,校督导办与教务处将负责全过程的质量检查。
4.毕业论文答辩时间6月8日~6月19日。
5.各二级学院(部)请于6月6日前报送《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同时包含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中答辩安排。
6.各二级学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含网上提交成绩)要求于6月20日前全部结束,学校同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
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相关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部)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进行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比例不超过二级学院(部)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5%,并于6月22日前报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汇总表、装有学生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资料档案袋等相关材料。
2.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不高于20%。
3.所有拟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采取集中答辩方式,拟推荐参加答辩比例不得超过8%,学校派专家参与答辩。
4.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文件。
5.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学校将进行表彰。
三、其他
1.请将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附件)电子稿件发至邮箱:42428038@qq.com;同时将纸质稿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本通知涉及的相关文件及表格不随文印发,请登录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实践教学下载。
联系人:曹国震 电话:84255981
教务处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