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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7日 15:40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1970

各学院、校办工厂:

为确保暑期实验室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要求,现就做好2019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

1.实验室自查。各学院暑假前须组织实验室安全自查,全面检查实验室、危险品存放及仪器设备等安全隐患,相关技术防范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2.学院检查。各学院在实验室自查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实验室安全检查,完成《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附件1)报送教务处。

3.学校抽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防范的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院,组织整改。


二、暑期实验室的使用

暑期教师、学生使用实验室(包括进行施工改造、安装、调试等工作的实验室),需向学院申报,经学院审批后汇总,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暑期使用实验室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备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验室暑期不得使用:

1)未经审批同意使用实验室的;

2)实验室责任人外出学习、出差,未委托其他教师管理的实验室;

3)实验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放假前无法整改完成,且临时安全措施不足以确保实验室安全的实验室;

4)未建立易制毒、易制爆等台账、使用记录和必要的防范措施的实验室。

三、暑期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1.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涉及放射性、剧毒、易制毒、易制爆、麻醉品、压缩气体等化学危险品的实验室,做好相应化学品保管、使用和记录工作,防止相关事故的发生。

气瓶(钢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假期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被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假期尽量不要安排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如确需使用,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易制毒、易燃(如乙醇、石油醚、乙醚)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不可超过一周用量,并妥善保管于试剂安全柜中。

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以免被倾倒造成环境污染。

2.加强实验室防盗管理

各实验室应提前做好暑期安全防盗管理工作,值班人员应仔细检查各实验室门窗、电源、水源、气源,并做好值班记录。假期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在放假前做好安全措施,并经分管领导亲自检查后及时贴上封条。

3.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

加强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管理。暑期中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值班,并落实相应技术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4.加强在校实验人员管理

假期确因教学、科研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要做到:

1)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人,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实验室老师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

3)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尤其是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时,实验人员不得离开。

4)实验室的门锁钥匙必须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不得在实验室用餐、吃零食、烹煮食物、使用电茶壶,严禁在实验室留宿、存放电动车等个人物品,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任何事情。

5)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实验室的巡查,单位负责人要注意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发现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报告学校职能部门。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学校将依章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于718日前将《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表》、《西安航空学院暑期使用实验室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将电子稿发至200707008@xaau.edu.cn

             教务处

                                     201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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