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19〕74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19年度开展认定的学科专业范围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文学类、历史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电气类、土木类、矿业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建筑类、植物类、动物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医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经济管理类、艺术学类26个类别,所涵盖专业详见《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对应专业表》(见附件2)。
二、 申报材料及要求
1. 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教育部《2019年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要求(简介视频不超过3分钟,教学引导视频5-8分钟)(见附件4)准备有关材料。
2. 《申报书》电子版采用WORD版本,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项目简介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教学引导视频文件名命名格式为:××××(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学引导视频.mp4。
三、申报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部)要认真学习有关精神,严格按照通知中的认定范围、申报注意事项和要求进行申报。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凡涉及国家保密要求的项目均不能申报。
3.申报项目应为学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项目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5.申报项目应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并保持链接畅通。参加国家认定的项目还需须按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18版)》(见附件5)要求,在申报期间与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www.ilab-x.com)完成相关数据接口联通。
6.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开展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17、2018年度已认定为省级但未被认定为国家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在本次申报范围内且在上次认定后有较大改进的,可以直接申报推荐国家级。
7.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择优推荐2项参与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选。推荐的项目登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网上申报。登录“工作网”的账户信息另行公布。
各二级学院(部)请于2019年8月15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一式两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规定(文件)及附件表格均从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下载。
联系人:曾立伟 联系电话:84253783
教务处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