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0〕32号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保证我校2020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西安航空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安排
1.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与评分工作。
2.各有关学院应在答辩前,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设计(论文)质量差,有严重抄袭、剽窃或伪造数据及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查重检测要求的学生,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予以取消答辩资格。
3.对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教师应利用学生在校之际,督促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进行二次答辩。答辩期间,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处、教务处将负责全过程的质量检查。
4.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评阅、答辩时间为6月1日~6月18日。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教务系统录入截止时间为:6月18日17:00之前。
6.各有关学院请于6月5日前报送《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同时报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中答辩安排。
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相关工作安排
1.各有关学院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相关专业教师进行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比例不超过二级学院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8%,并于6月30日前报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汇总表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一式一份)。
2.请有关学院在胶装毕业设计(论文)时去掉致谢部分,封皮信息只保留题目和学院。
3.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低于20%。
4.所有拟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在全学院范围组织公开答辩,并进行集中评议。拟推荐参加答辩比例不得超过5%,学校派专家参与答辩。
5.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校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文件。
6.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学校将予以表彰。
三、其他
1.请将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附件)电子版发至邮箱:291703676@qq.com;同时将纸质稿由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阎良校区:科教楼135;沣惠校区:教学主楼0912)。
2.本通知涉及的相关文件及表格不随文印发,请登录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实践教学下载。
联系人:曾立伟 电话:84253783
教务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