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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1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7:21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0〕66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教学工作,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教学实施细则》《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2021-1学期实验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教学安排

各专业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好本学期各类实验教学工作,准确详实填写实验任务安排表、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课表、实验教学进度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统计表、实验室利用情况统计表等有关表格。

二、认真做好实验前期准备

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准备实验,对于首次开设的实验项目应先进行预实验;首次指导实验的教师应对所有实验项目进行预实验;实验环境整洁有序,仪器完备无损;落实并做好预实验;每个实验前务必进行实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记录在实验记录中。

三、重视实验教学质量

指导教师讲解清楚,实验目标和内容要求明确,示范操作规范,指导实验认真负责,回答问题耐心细致;学生能够独立完成实验,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准确、真实,教学秩序良好。

四、规范实验记录

实验结束后,学生认真完成实验报告,指导教师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室运行日志》、批改实验报告,各实验室应将每学期的《实验室运行日志》、实验报告、实验任务安排表、实验课表、实验教学进度表等作为重要实验记录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查阅。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做好实验室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有关统计表(如实验教学任务安排表、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课表、实验教学进度表、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统计表、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等)上报等工作,所填数据须准确详实,所有附件于学期末一并报送至实践教学科。

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规范过程管理,强化检查和指导,保证各实验环节的教学质量和效果。为进一步了解实验教学情况,教务处和督导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实验环节教学情况和相关存档材料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教学任务安排表

2.西安航空学院实验课表

3.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

4.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开出率统计表

5.西安航空学院独立设置实践课程统计表

6.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教学指导书一览表

7.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教学进度表

8.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报告

9.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利用率统计表

10.西安航空学院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统计表

11.西安航空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统计表

                                                 

                               教务处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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