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0〕69号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8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质量工程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关于公布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关于公布2018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文件中所有立项项目,具体见附件1、2、3。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主持人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相应材料。
(二)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组织本学院(部)所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高等教育教学教改、新工科项目等结题审核工作,包括督促项目按时提交材料,审核材料格式及内容,制定结题工作方案,安排结题工作会议,整理和报送结题材料等。
(三)二级学院(部)以部门为单位向学校提交结题申请材料,学校审核验收申请。
(四)学校研究确定结题验收结论并发文公布。
三、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和合格等次的项目,学校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奖励办法(试行)》进行奖励。不合格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项目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工作,同时该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同类项目。
确需延期的,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填写附件9)。如长期不能完成该项目研究工作,学校将限制该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申报新的同类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结题验收汇总表。二级学院(部)统一汇总并填写《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5),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
(二)结题验收报告。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6)《西安航空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7)《西安航空学院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8),一式五份。
(三)《立项申报书》《项目任务书》《中期报告》以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四)以上材料请装档案袋,袋子封面贴材料目录清单。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严格审核过程,对达不到接替要求和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应责成项目组及时完善,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二)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0年9月27日前将所有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84253783
附件:
1.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立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一览表
3.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校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一览表
4.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
5.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验收汇总表
6.西安航空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7.西安航空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8.西安航空学院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9.西安航空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