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字〔2018〕18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突出应用、强化能力、注重创新、彰显特色”的人才培养理念,贯彻“以学生为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彰显多元化人才培养特色,结合《关于制定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西航院字〔2018〕136号)文件有关要求,计划在部分二级学院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现就具体要求安排如下:
一、人才大类培养及完全学分制改革试点
1.改革内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和物联网工程3个专业合并为一个大类制定培养方案,大类平台按1.5或2年设定,具体时间由所在学院视具体情况确定。学院内部实行完全学分制,通识教育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除毕业设计(论文)外,学科与技术基础教育课程及专业教育课程采用春、秋两季循环开课,由学生根据培养方案学分要求自由选课,满足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即可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
2.试点学院
计算机学院
3.负责人
任 静
4.工作组成员
杨俊清、刘晋云、刘舟洲、石锋、王晓银、马新华
二、学院内人才大类培养试点
1.改革内容
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4个专业合并为一个大类制定培养方案,大类平台按1.5或2年设定,具体时间由所在学院视具体情况确定。
2.试点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3.负责人
毕 杨
4.大类改革试点专家工作组成员
杨勇、韩党群、陈杰、姚伟鹏、王晓瑜、薛荣辉、高平
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试点
1.改革内容
测控技术与仪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4个专业完全按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标准要求,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满足以下条件:(1)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占总学分的15%以上;(2)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占总学分的30%以上;(3)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占总学分的20%以上。(4)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占总学分的15%以上。并在专业已有毕业生四届以上时向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提出专业认证申请。
2.试点学院
材料工程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
3.负责人
谢 辉 毕 杨
4.工作组成员
材料工程学院:于方丽、张海鸿、孟志新、曹 静
电子工程学院:刘雨棣、杨 勇、何 红、王 成、薛荣辉
四、校企协同订单班培养模式试点
1.改革内容
根据新工科专业建设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开放式办学,创新教学组织模式,建立政校行企等多主体协同育人模式,推进科教结合、产学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体制机制改革。争取各种社会资源,与国内外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其他高校及地方政府的多方协同育人模式,构建优势互补、项目共建、成果共享、利益共赢的人才培养共同体,探索建设由校内外多方参与的产业化学院等新型组织模式。组织形式:校企协同订单班。
2.试点学院
车辆工程学院 能源与建筑工程学院
3.负责人
赵炜华 杨亚萍
4.工作组成员
车辆工程学院:张耀虎、王 鑫、上官望义、郑 颖
能源与建筑学院:吴 奇、雒新峰、杜芳莉、卢 攀
五、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教育模式试点
1.改革内容
构建多方协同育人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创新协同育人课程体系,建设协同育人实践平台。立足机器人工程等新兴工科专业,从多角度、多层次探索新工科教育改革新途径,主动适应工业4.0时代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探索政校行企多主体协同育人模式,强化协同育人教育理念,实行精细化人才培养与过程管理,打造适应时代变化和要求的集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为一体的新工科人才。
2.试点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3.负责人
张广良
4.工作组成员
周小勇、王彩霞、王 鹏、何 洁、马翔宇
六、其他说明
1.实施完全学分制试点的学院需要在学校的《完全学分制管理办法》、《导师制实施办法》及《学分制选课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的完全学分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保障完全学分制的有效实施。学费暂不实行完全学分制收费,仍按照学年学分制收费。
2.实施人才大类培养试点的学院,须根据学校《专业大类培养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本学院关于学生大类培养的有关制度,将尊重学生意愿和专业委员会审核相结合,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基本理念。
3.专业认证及订单班试点学院须根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学校将根据专业建设需要补充有关管理制度,保障教学改革试点顺利进行。
4.实施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教育模式试点的学院须根据产业化学院及协同育人的有关要求制定培养方案,切实体现企业全周期参与人才培养的理念,做到立足新工科办好新专业,在全校范围内做好创新型工科教育理念的推广工作。
教务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