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6年度立项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西安航空学院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安航空学院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以及2014年度校级重点课程及教改项目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具体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主持人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相应材料。
(二)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组织本学院(部)所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改项目等结题审核工作,包括督促项目按时提交材料,审核材料格式及内容,制定结题工作方案,安排结题工作会议,整理和报送结题材料等。
(三)二级学院(部)以部门为单位向学校提交结题申请材料,学校审核验收申请,并组织专家采取集中答辩方式对所有项目进行审议。
(四)学校研究确定结题验收结论并发文公布。
三、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和合格等次的项目,学校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奖励办法(试行)》进行奖励。不合格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项目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工作,同时该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确需延期的,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如长期不能完成该项目研究工作,学校将限制该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申报新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验收的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结题验收汇总表。二级学院(部)统一汇总并填写《西安航空学院2016年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
(二)结题验收报告。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5),一式五份。
(三)包括《立项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以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严格审核过程,对达不到接替要求和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应责成项目组及时完善,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二)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在教务处“质量工程项目”平台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电子版。
联系人:郭温 联系电话:84253783
附件:
1.西安航空学院2016年立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西安航空学院2016年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3.2014年度申请延期结题验收重点课程及教改项目一览表
4.西安航空学院2016年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
5.西安航空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6.西安航空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