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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西安航空学院校级教学质量工程2016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研究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11:00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6年度立项的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西安航空学院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安航空学院关于公布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以及2014年度校级重点课程及教改项目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具体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项目主持人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相应材料。

(二)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组织本学院(部)所有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及教改项目等结题审核工作,包括督促项目按时提交材料,审核材料格式及内容,制定结题工作方案,安排结题工作会议,整理和报送结题材料等。

(三)二级学院(部)以部门为单位向学校提交结题申请材料,学校审核验收申请,并组织专家采取集中答辩方式对所有项目进行审议。

(四)学校研究确定结题验收结论并发文公布。

三、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次。优秀和合格等次的项目,学校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工程奖励办法(试行)》进行奖励。不合格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项目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工作,同时该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确需延期的,请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如长期不能完成该项目研究工作,学校将限制该项目所在二级学院(部)申报新的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验收的项目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结题验收汇总表。二级学院(部)统一汇总并填写《西安航空学院2016年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见附件4),由院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报送。

(二)结题验收报告。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5),一式五份。

(三)包括《立项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以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严格审核过程,对达不到接替要求和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应责成项目组及时完善,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二)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83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在教务处“质量工程项目”平台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电子版。

联系人:郭温  联系电话:84253783

附件:

1.西安航空学院2016年立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览表

2.西安航空学院2016年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一览表

3.2014年度申请延期结题验收重点课程及教改项目一览表

4.西安航空学院2016年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验收汇总表

5.西安航空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6.西安航空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

2017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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