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3〕19号
各二级学院: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西航院字〔2022〕92号)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学生学业预警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警对象
截止到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所修课程(除通识教育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以外)不及格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含)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预警方式
各二级学院统计汇总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形成学生学业预警名单,组织学生进行学分核对和学业预警确认。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将学业预警情况及时通知到学生家长;
2.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业预警有异议的学生进行学分复核及解释工作;
3.各二级学院应于3月28日前完成学业预警工作,并于3月29日下午15:00前将学生签字确认的学分核查表扫描件发至邮箱:201207023@xaau.edu.cn;
4.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签字确认的学业预警原始纸质资料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教务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