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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1日 08:36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319

 

 

  

各二级学院: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西航院字〔202292)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展学生学业预警的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警对象

截止到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所修课程(除通识教育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以外)不及格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预警方式

各二级学院统计汇总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形成学生学业预警名单,组织学生进行学分核对和学业预警确认。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将学业预警情况及时通知到学生家长;

2.各二级学院负责对学业预警有异议的学生进行学分复核及解释工作;

3.各二级学院应于328日前完成学业预警工作,并于329日下午1500前将学生签字确认的学分核查表扫描件发至邮箱:201207023@xaau.edu.cn

4.各二级学院应将学生签字确认的学业预警原始纸质资料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DBSTEP_MARKFILENAME=-6834751470023718980docMARKNAME=教务处行政章USERNAME=谢辉DATETIME=2023-03-21 08:19:31MARKGUID={7E9539E4-6A81-44C7-A4B3-8B5D1FBFFBB7}务处

                              2023320日 

  

上一条:关于2022届结业学生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