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现将2013级本专科、2012级本科重修安排公布如下(具体安排见附件),
1.课程的重修从校历第四周开始实施。
2. 跟班学习的学生随插入班级重修学习,重修班级的时间、地点可在教务系统网站“课表查询”栏中查询。如重修班级的上课时间与正常上课时间冲突,可向重修任课教师申请采用自修加辅导的形式。
3.重修课程采用集中辅导的学生按照附件中的重修安排时间、地点正常上课。
4.重修课程采用自修加辅导的学生联系任课教师确定辅导时间和辅导地点。
5.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原则上应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如该学期没有开设此门重修课程,学生应参加该课程的结课考试。
6.如学生因外出实习或与其他课程考试冲突等原因无法参加考核,须办理课程缓考手续,参加该课程的学期补考。
(附件.关于2014-2015-2学期2013级本专科、2012级本科重修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