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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2学期课程补考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 08:59 点击次数:[]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保证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工作顺利实施,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及实施

1.《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A1》《大学物理B1》《高等数学A2》《高等数学B2》《大学英语2》《大学英语4》课程补考由教务处于校历第一周星期五(97日)和第二周星期一(910日)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

2. 其他所有课程(考试、考查)的补考由课程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部)应优先安排跨学院的课程补考(表格统一格式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于校历第一周星期四(96日)之前上报教务科; 其他课程补考不得与跨学院课程冲突;

2)补考所用的教室须通过网上预约,以防止冲突;

3)各学院(部)补考安排表于校历第一周星期五( 97日)16:00前上报教务科;

4)原则上半天内不要安排学生参加两场考试;

5)其他课程的试卷印刷由各学院(部)负责,并在教务科指导下做好试卷的印刷和保密工作。

二、监考要求

1.教务处组织考试的课程,主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领取试卷、考场记录单等考试资料(沣惠校区在教学楼0913,阎良校区在科教楼138)。副监考教师须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考场。考试结束前20分钟,课程主考教师须到达考务办负责试卷的清点、收交工作。

2.其他课程的补考试卷由课程负责单位负责发放收取。

3.各学院(部)应认真核对考试安排,通知相关监考人员按时监考。

4.监考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因故确需请假者,由本单位安排人员替代,并于考试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风考纪

1.各学院(部)应在考前认真做好监考教师、巡考人员的选派和业务培训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与要求,做好监考及巡考记录。

2.考前应通过多种形式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

3.各学院(部)负责通知学生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图书卡),考试时证件须置于桌上供监考人员检查,若发现人、证以及试卷上所填姓名不符者,将以作弊论处,学生证丢失的需由学院(部)开具考试证明。

4.严禁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学生,进行严肃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四、补考成绩登录截止时间

1.凡在考试时间有课的学生须向所在学院(部)履行请假手续并参加考试。

2.所有课程补考均应在校历第二周星期五(914日)前完成,补考成绩的登录应在校历第三周星期三(919日)1700前完成。

五、考试发车及乘车地点

97日 (星期五)、910日(星期一):

沣惠校区:上午10:50           学校新西门乘车点

阎良校区:下午18:00            教学区乘车点

各学院(部)应认真组织本次考试,规范考试的组织、试卷的印刷、保管与传递,完善考场的组织与管理,精准阅卷、评分及成绩管理,密切关注考场监控、考场违规等工作,保证本次补考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17-2018-2学期课程补考安排表

                                                   教务处

20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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