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依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因学习困难,可申请留级学习,现将本学期学生办理留级相关手续安排如下:
1、留级申请:学生于9月19日前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办理留级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2、留级审批:二级学院审批留级申请,于 9月21日前将审批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留级审批表交至教务处;
3、留级编班:教务处统一编班, 9月26日将编好班的留级通知单返回给二级学院,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完结后到新班上课;
4、留级选课:二级学院于9月30日前将办理完结的留级通知单和留级生本学期课程修读清单交至教务处,教务处进行选课和退课处理。
特别提醒:
按照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安排,非毕业班学生安排奇数学期课程重修,本科毕业班学生安排前六学期课程重修,专科毕业班学生安排前四学期课程重修。
请各二级学院告知学生办理留级手续的时间结点,组织好留级办理的相关工作。
教务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