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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4日 08:36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3109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西航院字202290),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2023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后已换发毕业证书;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或课程正考不及格学分累计未达到30学分;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因考试违规的留校察看处分。

二、事项及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1114日至23日。

学生在教务处网站(https://jwc.xaau.edu.cn)“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补授)》(一式两份),附已换发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向原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补授申请。

2.二级学院资格初审:1114日至30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我校对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补授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分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填写《2023届本科毕业生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不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由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在二级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连同学生申请材料于1130日下午300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复核:121日至6

教务处复核《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拟补授学位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学校终审:127日至13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拟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并作出授予决议。教务处官网对学位补授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下发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文件。

5.证书颁发1215日后,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发放给学生。

6.学位信息备案:自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起7日内,教务处完成学位信息备案工作。省学位办审查通过后,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到学生本人,提醒并督促学生按期进行学位补授申请,做好不能补授学生的相关解释工作。

 


                                     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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