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3〕109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西航院字﹝2022﹞90号),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2023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后已换发毕业证书;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或课程正考不及格学分累计未达到30学分;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因考试违规的留校察看处分。
二、事项及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11月14日至23日。
学生在教务处网站(https://jwc.xaau.edu.cn)“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补授)》(一式两份),附已换发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向原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补授申请。
2.二级学院资格初审:11月14日至30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我校对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补授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分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填写《2023届本科毕业生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不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由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在二级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连同学生申请材料于11月30日下午3:00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复核:12月1日至6日。
教务处复核《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拟补授学位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学校终审:12月7日至13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拟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并作出授予决议。教务处官网对学位补授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下发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文件。
5.证书颁发:12月15日后,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发放给学生。
6.学位信息备案:自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起7日内,教务处完成学位信息备案工作。省学位办审查通过后,国务院学位办备案。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到学生本人,提醒并督促学生按期进行学位补授申请,做好不能补授学生的相关解释工作。
教务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