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西安航空学院2024年教材规划立项结果的通知》(西航教通字〔2024〕100号)及《关于公布西安航空学院2023年校级本科教材、讲义建设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西航教通字〔2023〕66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教材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及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材、讲义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4年教材规划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立项教材编写进度情况、样稿质量;
2.教材编写的特色和优势,专业内容与思政元素融合情况;
3.教材编写过程中取得的相关教学、科研成果,以及成果应用于教材的情况;
4.教材编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5.下一阶段编写计划。
(三)检查方式
以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教材工作组认真检查本单位立项教材的完成情况,并对项目的进一步实施情况给出基本意见。学校将对立项教材进展情况进行核查。对进展缓慢、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仍未开展工作的项目,将限期整改,或视情况撤销立项。
(四)检查材料
1.《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PDF扫描版(附件3);
2.教材全书初稿或至少全书50%以上章节的初稿电子版。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3年度校级本科教材、讲义建设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方式
以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教材工作组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科学、客观的验收意见。学校对教材项目进行核查。对不按要求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一年内禁止申报学校各级教材建设项目。
(三)检查材料
1.《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见附件4)PDF扫描版;
2.出版教材需提供教材PDF电子版(含封面版权页),自编讲义需提供讲义PDF电子版;
3.如中期检查结果为“整改后通过”“不予通过”的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交整改报告(见《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4.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延期报告》(见附件5)PDF扫描版。
三、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项目负责人登录“教科研平台”(教科研平台网址:http://xaau.kypt.chaoxing.com,)上传各类检查表及电子书稿,平台开放时间为11月18日9:00-12月12日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