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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教学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4日 10:32 点击次数:[]

   西航教字〔201541

    实验教学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它的基本任务是训练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的基本技能;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锻炼学生进行科学实验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实验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验教学的分类    

实验教学包含课内实验、单开课程实验、各类实训实习和课程设计等。实验教学按照课程性质分为公共课实验、专业基础课实验和专业课实验三种类别;按照课程设置方式分为课程实验(指非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和实验课程(指独立设置实验课程)两种类型;实验类型可分为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附件1)。    

各单位在制定实验教学内容时应准确定位实验类型,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将新的科研成果、测试技术不断地充实到实验教学内容中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开设,须根据实验室现有条件,认真组织教研室、实验室及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课程实验、实验课程的设置及内容安排必须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中有关实验教学的要求。    

二、实验教学工作职责    

1.教务处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高等教育有关实验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符合我校实验教学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实验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    

(2) 对实验室所开设项目及相关材料完整、规范进行情况检查指导。    

(3) 组织对实验教学质量及实验室使用情况的抽查工作。    

(4) 协调质保期外的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5) 组织省级及以上教学实验中心的申报和验收工作。    

(6) 协调全校实验教学任务落实。    

(7) 负责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上报我校实验室相关数据。    

(8) 检查、督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资料的归档工作。    

2.二级学院(部)工作职责    

(1) 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指导书、实验室建设规划,确定实验室建设规模、实验室人员及组织机构。    

(2) 负责本单位实验教学任务落实。    

(3) 组织有关专家对新开实验项目进行评议,确定可向学生开设的实验项目。    

(4) 组织相应评议小组对新上岗的实验指导教师的试讲、试做情况进行评议。    

(5) 组织实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6) 负责本单位实验教学质量的监控,检查各专业实验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7) 做好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统计上报工作(附件2)。    

(8) 做好实验开出情况统计上报工作(附件3)。    

(9) 负责对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的领导和督促。    

(10) 负责本部门由学校核拨的用于实验耗材和设备维修和维护经费的管理,确保该经费专款专用。    

(11) 负责省级及以上教学实验中心的申报和验收相关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12) 负责本部门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资料的归档工作。    

3.实验(室)主任工作职责    

(1) 负责落实实验室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2) 负责实验项目开出论证及相应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指导书制定编写等工作。    

(3) 负责完成实验教学工作任务实施。    

(4) 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5) 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6) 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7) 督促检查实验项目卡(附件4)、实验室运行记录、实验室设备维修记录等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各项记录。    

(8) 负责实验教学工作总结及资料的归档工作。    

4.实验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 在实验实训中落实实验教学的要求。    

(2) 根据教学任务认真填写实验教学进度表(附件5)。    

(3) 做好实验教学组织和课前准备工作。    

(4) 认真编写实验教案,并做好实验备课工作。    

(5) 向学生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安全制度及本实验课程的有关规定。    

(6) 严格学生考勤制度,加强实验教学的全程管理。    

(7) 督促、检查学生实验进度和质量。    

(8) 负责对学生实验报告(附件6)的评阅和实验成绩的评定。    

(9) 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和生产实践工作,自行开发、设计、制作仪器设备和装置,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10) 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实验仪器设备完好率。    

(11) 填写好实验项目卡、实验室运行记录、实验室设备维修记录等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各项记录。    

(12) 负责实验教学资料的归档工作。    

(13) 协助实验室主任做好其他工作。    

三、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是具有纲领性的实验教学文件,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    

2.教学大纲的编写格式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有关实验教学内容的要求执行。    

四、实验教材    

1. 二级学院(部)应根据实验教学内容选择实验教材。    

2. 没有合适的实验教材时,要精心组织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编写实验教材等相关实验教学资料。    

3. 实验教材主要内容有: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实验装置系统介绍;主要仪器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与使用注意事项;操作规程;原始记录要求及实验报告的内容和要求等。    

4. 对于综合性实验和设计性实验应写上要点提示。    

5. 实验教材由二级学院(部)审定后方可使用,所有实验项目须有实验教材及相关资料。    

五、实验教学安排    

1. 对于课程实验、实验课程,由课程负责单位与相关实验室协调落实。    

2. 各二级学院(部)在开学3周内将本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安排表报送至教务实践教学科备案(附件7)。    

3. 对于有跨校区实验的教学单位,要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将下学期实验时间安排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由课程负责单位统一协调安排实验时间和跨校区用车。    

六、实验成绩的考核办法    

实验成绩考核及评定严格按教学大纲要求执行。    

七、实验教学资料归档    

1. 教务处归档材料    

(1) 全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    

(2) 全校实验任务及人员情况统计表    

(3) 全校实验任务安排表    

(4) 全校实验室建设资料    

2. 二级学院(部)归档材料    

(1) 二级学院(部)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    

(2) 二级学院(部)实验任务及人员情况统计表    

(3) 二级学院(部)实验任务安排表    

(4) 二级学院(部)实验室建设资料    

3. 实验室归档材料    

(1) 实验项目卡    

(2) 实验室运行记录、实验室设备维修记录等    

(3) 相关实验教学考核资料(如:实验报告等)    

(4) 实验项目情况统计及有关资料等    

八、其他    

各二级学院(部)可根据本部门的特点,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九、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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