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4〕6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西航院字﹝2022﹞90号),现将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 2023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后已获得毕业资格;
2.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或课程正考不及格学分累计未达到30学分;
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因考试违规的留校察看处分。
二、事项及时间安排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5月23日至29日。
学生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补授)》(教务处网站 “下载中心”下载,表格须附电子照片、一式两份),向原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士学位补授申请。
2.二级学院资格初审:5月23日至6月4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我校对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补授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分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填写《2023届本科毕业生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不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由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在二级学院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4日下午15: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3.教务处复核:6月5日至7日。
教务处复核《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拟补授学位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学校终审:6月12日至15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拟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教务处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下发2023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补授决议。
5.证书颁发:6月14日,教务处依据学位补授名单将学位证书统一发放给各二级学院,由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发放给学生本人。
6.学位信息备案:自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起7日内,教务处完成学位信息备案工作,备案审批通过并上网后,学生可登录学信网进行学位信息查询。
各二级学院应通知到学生本人,提醒并督促学生按期进行学位补授申请,做好不能补授学生的相关解释工作。
教务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