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4〕8号
各二级学院:
依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西航院字〔2022〕92号),即日起开展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警对象
1.截止到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修课程(除通识教育选修课或公共选修课以外)不及格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2.截止到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所修课程(除通识教育选修课以外)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1.8的在校本科学生。
二、预警方式
各二级学院统计汇总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及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形成学生学业预警名单;组织学生进行学分、绩点核对以及学业预警确认。
三、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将学业预警情况及时通知到学生家长,并做好对学业预警有异议学生的学分复核、平均绩点复核及相关解释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于2月28日前完成此项工作,并将学生签字确认(或学生委托工作人员代为签字确认)的学业预警名单扫描件发至邮箱:201207023@xaau.edu.cn,学业预警原始资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学生查阅。
教务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