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2〕40号
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毕业申请及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现开展2022届毕业生毕业申请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毕业、结业申请条件
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毕业。
1.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且成绩合格。
2.所修公共选修课学分:本科毕业生不低于8学分,专升本毕业生不低于4学分,专科毕业生不低于1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
⑴本科毕业生:总学分不低于10学分,其中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2、课外阅读学分不低于1;
⑵专升本毕业生:总学分不低于8学分,其中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2、课外阅读学分不低于1、劳动教育学分不低于1、社会实践学分不低于4。
⑶专科毕业生:总学分不低于3.75学分,其中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2、课外阅读学分不低于1、劳动教育学分不低于0.75。
4.专科毕业生英语应用能力:取得A级或B级证书或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应用能力补考。
5.无违纪处分或有违纪处分,但违纪处分已解除。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结业。
(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2022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学士学位授予。
1.合格本科毕业生。
2.课程正考不及格学分累计未达到30学分。
3.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310分。
4.无违纪处分或有非考试作弊原因的违纪处分,但违纪处分已解除。
二、事项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本人提交申请:6月10日至16日。
1.毕业、结业申请: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毕结业申请表》。
2.学士学位申请: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附电子照片、一式两份)。
以上表格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毕后送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二)二级学院资格初审:6月10日至22日。
1.各二级学院应按照我校对毕业生的毕业要求对申请毕业或结业的学生进行毕业审核,填写《毕业生建议毕业或结业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照我校对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对申请学士学位授予的学生进行授予资格审核,填写《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不具备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经分委员会讨论、表决通过后,由分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教务处复核:6月23日至27日。
1.毕业资格复核:教务处复核各二级学院报送的建议给予毕业或结业的学生名单,确定学生的毕、结业结论,于6月24日前发布《2022届毕业生毕、结业学生名单》,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2.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复核: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建议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学位授予学校终审:6月28日至6月30日。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作出决议,下发2022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文件。
(五)颁发证书:7月1日。
1.教务处依据毕业、结业学生名单颁发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
2.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学士学位授予文件颁发学位证书。
三、注意事项
1.符合《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第二章第五条的学士学位申请者,应附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所有表格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学籍管理”中下载。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2022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申请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到全体2022届毕业班学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此项工作。
教务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