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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08:49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3117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及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B级)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现将考试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考场情况

本次考试我校考点考场、考生共计:大学英语四级215个考场(阎良校区145个,莲湖校区70个)、考生6444名;六级40个考场(阎良校区22个,莲湖校区18个)、考生1182名;A4个考场(阎良校区)、考生95名;B3个考场(阎良校区)、考生73名。

二、考试时间

英语四级:1216日上午9:0011:20

英语六级:1216日下午15:0017:25

英语A级:1217日上午9:0011:00

英语B级:1217日下午15:0017:00

三、发车时间

莲湖校区:1216-17日上午6:50

阎良校区:121613:0018:00各一次

121718:00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学生证、有效身份证(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入场,四、六级三证缺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AB级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两证即可)。

所有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考场大门口张贴的及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内容,严格遵照执行。

(二)本次考试实行严格二次安检制度,分别在教学楼入口和教室入口实行安检。考生进入教学楼时进行第一次安检,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耳机、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必需物品外,其他物品(包括书包、手机、任何电子设备、书本及学习资料等)严禁带入教学楼,请考生将禁止携带的非考试必需物品提前安置好,教学楼外不设置存放物品地点、不负责保管考生物品。考生进入教室时进行第二次安检,考生配合监考老师进行证件和违禁物品检查,一经发现携带违规物品进入,按违规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需提前进入考场。请考生务必于上午8:00、下午14:00在相应考场教学楼外集合,随后按监考老师指令进入考场。

五、考试纪律

(一)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试作弊已入刑。请考生自觉、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坚决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

(二)考生严禁携带书包、手机、智能手表、其他通讯电子设备等除考试必备文具之外物品进入考场封闭区(即教学楼),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期间,考务工作人员将通过金属探测器等,对手机、作弊工具等进行严密监控。

(三)按照《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要求,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不允许提前退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私自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如擅自将试题册、答题卡偷带出考场,一律按照作弊处理。

六、各单位职责

(一)教务处

1.全面负责考试的所有考务安排、组织及协调工作。

2.负责组织各部门协调会以及对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开展监考培训。

3.负责所有试卷接送及保密工作。

4.负责考场及其听力设备的检查和测试工作。

5.全面负责考试信息制作、报送工作。

6.负责与省考试院对接相关事宜。

7.负责考试费用的结算工作。

8.负责考试期间考场秩序的巡视、督查工作。

(二)党政办公室

1.负责安排本次考试监考教师、参考学生的两校区接送工作。

2.按照省考试院要求及教务处考试安排,负责安排试卷运输车辆时。

(三)党委宣传部

1.做好考试期间电子屏内容发布。

2.做好考试期间网络舆情监控,设置相关信息监察员,对有害信息及时进行处置。

3.接待社会新闻媒体采访等工作。

(四)学生工作部(处)

1.做好考前学生的考风、诚信宣传及教育工作。

2.两校区考试期间配合组织学生按时、有序的进、出考场相关工作。

3.负责考试期间两校区教室内的抽屉、黑板、地面卫生清洁工作。

(五)纪检监察室

1.监督试卷存放过程及进出库的保密工作。

2.负责指定专人负责实施6小时回放验看工作。

3.负责学校针对本次考试设置的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的管理工作。

(六)后勤保障处

1.指定专人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

2.负责两校区教室损坏桌椅维修工作。

3.负责安排两校区监考教师的正常用餐相关工作。

4.负责两校区教学楼楼门按要求时间开、关工作。两校区封楼时间:莲湖校区:2023121519:002023121617:00(星期五-星期六);阎良校区:2023121519:002023121717:00(星期五-星期天)

5.负责考试期间两校区的电力正常供应工作(为防止考试期间突然停电影响听力考试进行,应于考试前将备用发电机安放到位,确保停电后3分钟之内恢复电力供应,学生能够正常完成考试)。

(七)保卫处

1.协助教务处完成考试试卷的接送工作。

2.负责两校区试卷入保密室后的24小时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试卷出、入库及发放的安全保卫工作。

4.负责考试期间考生进、出场的秩序维持工作。

5.加强对考点周边环境的治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答案的行为,禁止张贴买卖答案和出售作弊工具的广告。

(八)网络信息中心

1.负责做好考试期间学校的网络保障工作(监控视频上传省考试院的网络须畅通)。

2.负责考试期间关停校内WIFI信号工作。

(九)校医院

考试期间,负责安排两校区的医务人员考务室值班(至少一名)。

(十)人文与外国语学院

1.安排专人认真检查、测试及熟练操作放音设备(包括两校区主控机房和所有考场)。

2.做好临时停电考试听力应急预案。

3.做好考前2小时,播放英语听力测试内容;考前5分钟,结束听力测试。

4.考试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播放听力录音播放,确保听力考试顺利进行。

(十一)各二级学院(部)

1.须在考前召开全体监考教师培训会,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考试相关要求和规定,并于考前将培训会安排(时间、地点、主讲人等信息)报教务处备查。重点培训内容如下:

1)严禁监考教师及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已经带入的须关机后放到指定位置。

2)考试开始前试音阶段(考前2个小时),监考教师须戴上耳机检查考场内各方位放音情况,同时提醒所有考生戴上耳机试听,如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考务室联系。

3)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丢失均可于考前办理相关证明,各二级学院须安排相关人员值班,及时为学生办理。证件不全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不得随意离开教室,试卷及答题卡不得以任何理由带离考场,考生中途不得离场。

5)监考教师须检查所有考生答题卡的填涂情况、条形码粘贴情况、统计缺考情况(经常发生监考教师未认真检查考生签到表,误将考生上报缺考及考生未粘贴条形码导致成绩无效的情况发生)。

6)如发现学生作弊,做好考场记录单详细记录及证据保留,并将考生带到考务室处理(不得携带考试资料)。

7)自本次考试开始将严格执行无故缺考停考一次,各学院提醒学生务必按时参加考试,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的需写情况说明,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2. 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考前召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的学生班级主题班会,着重强调考风考纪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西安航空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守则》等考试相关文件规定,教育引导每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各二级学院应于1211日前将组织开展情况报教务处,对于未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将给予全校通报。

3.如特殊情况需更换监考教师,须于考前1天将监考教师更换申请表报教务处。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考务室联系(联系人:李旭 电话:莲湖校区84251171,阎良校区81676225)。

                                

                                     教务处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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