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考试管理工作,合理规划安排各类考试,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和教学相关工作实际,现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
一、考试安排
(一)英语等级考试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于12月16日至12月17日进行。
(二)期末考试
校级统考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含考查课)的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
本学期校级统考课程考试规划如下:
年级 |
科目 |
课程结束周 |
考试时间 |
本科二年级 |
线性代数 |
第12周星期五 |
第13周星期五 |
本科二年级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第14周星期四 |
第14周星期五 |
本科二年级 |
大学物理B2 |
第14周星期五 |
本科一年级 |
大学英语1 |
第15周星期四 |
第17周星期五 |
本科二年级 |
大学物理A2 |
第16周星期五 |
本科一年级 |
高等数学A1 |
第17周星期五 |
第18周星期五 |
本科一年级 |
高等数学B1 |
第17周星期五 |
本科二年级 |
大学英语3 |
第18周星期四 |
专科一年级 |
高等数学 |
第19周星期五 |
第19周星期五 |
(三)学期补考
本学期所有统考课程的学期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下学期校历第1周进行,其它所有课程(考试、考查)的补考由课程负责单位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进行。
二、考试相关要求及说明
1.考试按照《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2.统考课程负责单位应于校历第10周星期五前将校级统考课程的试卷、答案和听力光盘、U盘等分A、B卷密封盖章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其他课程的试卷印刷及保密工作由各二级学院(部)在教务处统筹安排下开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学院(部)考试规划表”“考试安排表”的模板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中下载。具体要求如下:
(1)跨学院课程的考试规划表于校历第10周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后发布到教务处网站“教师服务”“学生服务”栏目中。
(2)二级学院(部)考试规划表于校历第11周星期五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并将考试规划表发布到教学管理系统二级学院公告栏目中。
(3)二级学院(部)考试安排表于课程考试前一周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4.各二级学院(部)安排的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指定区域进行。
5.专业课考试不得与统考课程考试安排冲突,原则上半天内不得安排学生参加两场考试,使用教室必须通过教学管理系统进行预约。
6.对本安排之外的其他各类考试,须提前一个月上报教务处统筹协调。
7.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学生考试安排,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学业帮扶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严格遵照执行,切实解决我校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因语言基础薄弱造成的学业困难问题。
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