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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2学期部分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17:20 点击次数:[]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学校近期工作部署及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部分教学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一、 未返校学生教学及考试安排

各开课单位根据未返校学生名单制定本单位未返校学生教学及考试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所涉及课程具体教学及考试执行方式(原则上应为线上)、时间及学生名单。其中2021-2022-1学期所有课程教学及考试(含补考)任务应于本学期内全部完成。工作方案于520日前,经开课单位领导审核后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二、 错峰上下课安排

516日(校历13周周一)起,原来执行错峰上下课的本科三年级恢复正常上下课时间;校历13-16周,本科二年级开始执行错峰上下课规定,每天上午3-4节课上下课时间相应顺延20分钟(其中集中实践类课程仅上午下课时间顺延20分钟);校历17-20周,本科一年级开始执行错峰上下课规定,每天上午3-4节课上下课时间相应顺延20分钟(其中集中实践类课程仅上午下课时间顺延20分钟)。

三、 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教学安排补充规定

1.集中授课原则。各教学单位安排教学任务时,原则上每学期每名任课教师不跨校区授课,即承担的教学任务集中安排在莲湖校区或阎良校区。

2.分段授课原则。短学时课程可采用分段教学安排,同一门课周学时不超过6学时的基础上,集中安排在前半学期或后半学期进行。

3.合理安排原则。编排班级课表时应优先考虑到教学效果,根据课程授课内容合理安排,应保证不出现周内整上午无课及整周无教学任务情况。


教务处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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