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学院考试工作,合理规划安排各类考试,特下发本学期考试工作相关安排。对该安排之外的其它各类考试,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须提前一个月上报教务处,以便统筹协调。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相关考试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安排落实。
一、考试安排
1、英语等级考试
2015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将在12月19日和12月20日进行。
2、期中考试
2015级本科学生第一学期《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课程期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学期中期进行。
3、期末考试
全校公共课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的考试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安排。
本学期统考的公共课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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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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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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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结束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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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周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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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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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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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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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A1、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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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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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历
第十三周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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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体育部、车辆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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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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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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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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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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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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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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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1A、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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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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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历
第十四周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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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学院、外国语学院、思政部、机械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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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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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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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
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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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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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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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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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3A、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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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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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历
第十八周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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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学院、外国语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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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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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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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A1、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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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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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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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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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英语1A、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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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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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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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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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理A2、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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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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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历
第二十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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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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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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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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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英语3A、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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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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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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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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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1A、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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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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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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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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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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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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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期补考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的学期补考安排在下学期校历第一周周末进行,其它所有课程(考试、考查及实践课)的补考由课程负责学院(部)自行组织,补考安排表必须按统一格式(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中下载)于校历第二周星期一之前上报教务科。另外跨二级学院考试课程的补考安排表于下学期校历第一周周三前上报教务科。
二、考试相关要求及说明
1、考试相关要求按照西安航空学院相关课程考核办法执行。
2、本学期统考课的试卷印刷和保密工作由教务处完成,统考课程负责单位须于考试执行两周前将试卷(包括A卷和B卷)交至教务处教务科;其他课程的试卷印刷和保密工作由二级学院完成,并在执行考试两周前将试卷印刷完毕。
3、各二级学院(部)安排的考试应在课程结束的教学周或次一周进行,并将考试规划表及考试安排表(教务处网站常用下载中下载)提前上报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1)考试规划表于校历第8周星期一之前上报教务处。
(2)考试安排表(一式两份)上报分两个阶段:校历14周之前(含14周)结束的课程,于校历第7周星期五之前报教务处;校历14周以后结束的课程,于校历第12周星期五之前报教务处。
4、各二级学院(部)安排的考试,原则上安排在指定区域。(见附表)
5、各二级学院(部)安排的考试不得与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考试在时间和教室上冲突,原则上在半天内不得安排学生参加两场考试,使用教室必须通过教学系统进行预约。
6、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录入成绩,成绩单及试卷分析表由二级学院收集,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交至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使用区域划分: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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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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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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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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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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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楼
科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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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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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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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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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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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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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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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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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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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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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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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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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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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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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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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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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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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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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八、九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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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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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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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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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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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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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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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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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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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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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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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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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至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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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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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