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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5日 14:52 点击次数:[]

西安航空学院(处室)文件

教通字〔201775

关于2018届毕业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2018届毕业生教学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

1、九、十月份工作安排

1).    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

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毕业班进行学历图像信息采集。各二级学院负责按时按班组织好学生,有序进行拍摄;学生拍摄时的着装应整洁得体。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参加信息采集的学生,应尽快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所在省会城市图片社进行补拍,并及时将电子图片(图片以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尺寸应小于50KB)提供给所在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应于20185月底前将散拍学生图像信息的电子版收集齐全,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供学历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予发放。

2).    奇数学期课程重修安排

教务处公布奇数学期课程重修名单;课程负责单位根据重修名单确定重修的开课形式、开课时间及任课教师,并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重修课程安排;学生应按照课程重修安排按时参加课程重修及跟班考核。

2、十一月份工作安排

毕业信息核对包括学籍信息核对和学历图像信息核对。

1).    学籍信息核对

学生本人登陆教学管理系统核对学籍信息,并按要求完善个人信息。二级学院负责收集学生有误信息,汇总后于11月底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审核合格后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具有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件和佐证材料。

2).    学历图像信息核对

学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核对学历图像信息并确认。如采集照片与学生本人不符或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学籍信息不一致,学生须按班级填写学历图像采集信息勘误表,由二级学院负责汇总勘误信息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十二月份工作安排

信息勘误。教务处收集整理学籍信息有误学生的证明文件,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审批通过后修改学生学信网相关学籍信息;对于学历图像信息勘误,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报送图像采集部门更正。

二、2018年度

1、一月份工作安排

因奇数学期课程不合格申请留级学习手续的办理。教务处公布奇数学期课程不合格学生名单;二级学院负责通知相关学生,并于校历第20周星期五之前办理自愿留级学习手续(仅办理留级审批手续),汇总留级学生信息(附留级审批手续),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2、三月份工作安排

1).   偶数学期课程重修安排

教务处公布偶数学期课程重修名单;课程负责单位根据重修名单确定重修的开课形式、开课时间及任课教师,并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完成重修课程安排;学生应按照课程重修安排按时参加课程重修及跟班考核。

特别说明:2018届毕业生未通过的课程,均可根据本年度课程开设情况安排重修,但必须跟班考核,考核通过成绩予以认定;本科生第八学期、专科生第六学期重修的课程,依据授课计划在2018610日毕业审核工作开始之前不能完成课程考核的,学生毕业审核的结论为结业。今后各届毕业生课程重修按照《西安航空学院重修管理办法(修订)》(西航教字(20172号)执行,其中本科生第八学期、专科生第六学期不安排课程重修。

2).   本科毕业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依据我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相关规定,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毕业前应取得10个学分。各二级学院负责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认定的学分须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学生通过教学管理系统查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结果。

3).   学籍卡片打印

   学籍卡片是学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务处负责学籍卡片的打印(一式两份)、盖章和归档工作,并于620日前报送学校党政办档案室

3、四月份工作安排

1).   毕业资格预审

教务处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学校对学生毕业的规定条件,统计汇总学生必修课、公共选修课、英语等级、第二课堂学分、违纪等情况,初步确定毕结业学生名单。

2).   本科学生学位预授予申请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不包括毕业设计成绩)的学生本人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报送二级学院所在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据我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送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

4、五月份工作安排

1).   专科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补考

教务处统计汇总专科英语应用能力未通过的学生名单,并发布在教务处网站。外国语学院负责编制英语应用能力补考规划,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批,审批通过组织学生考试,并于考试结束后的3天内将成绩报送教务处教务科。教务处负责将补考成绩上传到教学管理系统。学生可通过教学管理系统查询英语应用能力合格与否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封皮发放

教务处按照各二级学院的学生人数分校区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封皮,二级学院应统一领取并保管。

5、六月份工作安排

1).   已考核课程成绩的填报

6月上旬之前考核完成的课程(包括毕业设计、课程重修)成绩应于610日之前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填报完毕。逾期未填报成绩,致使学生不能正常毕业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毕业审核

教务处于611日开始毕业审核工作,毕业审核期间不接受毕业生相关数据的上报。毕业审核结束后,教务处发布2018届毕业生毕业审核结果,各有关单位可依据审核结果安排毕业生相关工作。

3).   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的审议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的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并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4).   成绩卡片打印

教务处负责学生成绩卡片的打印(一式两份)、盖章和归档工作,并于620日前报送学校党政办档案室。

5).   未达到结业条件学生的学籍办理

教务处依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统计汇总可予退学的学生名单,并下发通知。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到学生本人,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学籍手续,汇总学籍异动信息(附异动手续),并于6月底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6).   学历信息注册

教务处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按时进行学历信息即时注册工作。学历注册后,学生可于71日之后登陆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信息。

7).   离校循环单发放

依据学校对2018届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的总体安排,教务处负责离校循环单的制作,并发放至各二级学院。

8).   毕业典礼及证书发放

暂定于6月底召开2018届毕业生学位授予暨毕业典礼仪式。毕业典礼结束后,教务处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发放至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负责发放给学生本人。

6、七月份工作安排

学生办理完各项清退手续离校。

三、其他说明

1、结业学生可于毕业当年10月份、次年4月份返校参加课程补考(毕业设计不合格的,应于20193月份初随2019届毕业生重新进行毕业设计),成绩合格,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本人申请,学校为其办理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

2、文件《西安航空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中第四条第五款对于考核不及格(不含补考、重修)课程学分的累计自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计算。

32018届本科毕业学生符合学士学位补授条件的,应于2018915日之前到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士学位补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71010

抄送:

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                                          201710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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