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学院(处室)文件
西航教通字〔2021〕3号
关于做好2020-2021-1学期第19周星期二期末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进程和校历安排,现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校历第19周星期二的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考试课程及时间
考试时间 |
考试课程 |
校历第19周 星期二 (2021年1月12日) |
9:30-11:30 |
《高等数学A1》《高等数学B1》 《高等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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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车时间
校历第19周星期二 沣惠校区:上午6:50
阎良校区:下午13:00
(三)乘车地点
沣惠校区:学校新西门口
阎良校区:教学区大门口
二、监考要求
(一)主监考教师应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场记录单等,沣惠校区在教学楼9层0912室,阎良校区在科教楼2层244、246室。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主考教师需到领取试卷处,负责试卷的清点、收交工作。
(二)监考教师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监考工作。监考任务安排落实后,不得随意调换,如确有特殊情况,由本单位安排人员替代,并于考试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试纪律要求
(一)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期末考试安排表》组织本次期末考试。考前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西安航空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西安航空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等文件,提高师生思想认识,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考试。
(二)各学院(部)应做好监考人员培训工作,督促主、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凡失职者将严格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三)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要申明考试的目的、要求和纪律,强调学术诚信,通过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品德和作风。
(四)监考教师应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苗头的学生及时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及时认定并注意保留证据,考场记录单务必要有违纪作弊者签字及全体监考人员签字,考试后及时将考场记录单、作弊学生试卷及证据报送至教务处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沣惠校区在教学楼9层0912室,阎良校区在科教楼1层140室)。
(五)各学院(部)教学院长组织人员进行考场巡视,检查监考人员到位及考风考纪情况。
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配合考试的组织调度等相关安排。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本科《高等数学A1》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本科《高等数学B1》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3:2020-2021学年第1学期专科《高等数学》期末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1年1月6日
抄送:校领导 |
西安航空学院教务处 2021年 1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