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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实践教学优秀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14:44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3108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各教学单位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表彰在实践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实践教学人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实践教学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校级实践教学优秀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评选范围

1. 优秀实验室:我校正式设置的实验室或实验中心。

2. 优秀实习基地:2021年以来,承担各专业教学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及社会实践等任务的多类实践环节的校外教学基地。

3.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2021年以来,在指导学生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及社会实践等实习教学中成绩突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4.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承担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的教师。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至少有一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 评选条件及依据

遵照《西安航空学院优秀实验室评选办法》(西航院字201810号)、《西安航空学院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办法》(西航院字20189号)、《西安航空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西航院字201811号)、《西安航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西航院字20188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三、 推荐数量

1. 优秀实验室:各教学单位结合现有实验室(中心)实际情况,根据实验室总数10%择优推荐参加校级优秀实验室(中心)评选。

2. 优秀实习基地:以各教学单位近三年签订协议实习基地总数的20%,择优推荐优秀实习基地。

3. 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各教学单位根据近三年承担实习指导的教师(含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0%,择优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4. 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各教学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本学院实际指导教师人数的10择优推荐。

四、 评选程序

1. 教学单位组织校级优秀实验室、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将评审材料报送教务处。

2. 教务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采取审阅材料、实地考察、听取汇报、集中评审等程序,择优确定校级优秀实验室、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3. 经学校研究且公示后,下发文件。

4. 对评选为校级优秀实验室、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予以表彰。

五、 材料报送及要求

1. 教学单位20231115日前将所有纸质申请表一式五份及相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阎良校区:科教楼135;莲湖校区:教学主楼0905),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202006003@xaau.edu.cn

2.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6871925(阎良校区),84255981(莲湖校区);联系人:曾立伟、郭睿智。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优秀实验室评选指标

2.西安航空学院校级优秀实验室申报表

3.西安航空学院优秀实习基地评选指标

4.西安航空学院优秀实习基地申请表

5.西安航空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指标

6.西安航空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申请表

7.西安航空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选指标

8.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表

9.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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