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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10:03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227

各教学单位:

受疫情影响,上学期末和本学期的实践教学工作未能正常开展,至今仍有500余名学生未返校。为做好实践教学相关工作,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近期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在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谋划和科学调整工作安排,落实责任、创新方式、有序推进,加强学术不端检测、论文答辩、成绩录入、论文评优、总结归档等各环节管理,确保按照学校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把好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如下:

序号

环节名称

时间节点

1

学术不端检测

             答辩稿检测:516日至30

               终稿检测:531日至612

2

论文答辩

525日至611

3

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612日前

4

评优阶段

615日至621

5

总结阶段

624日至71

二、  其他各类实践课程教学及考核

根据《关于 2021-2022-2 学期部分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2021-2022-1学期所有课程教学及考试(含补考)任务应于本学期内全部完成。

2021-2022-2学期的实践课程原则上应在本学期内全部完成。本学期确实无法完成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对于未返校学生,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实践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制定灵活多样的实施方案,如采用就近实习、线上观摩、观看视频、撰写报告等方式完成课程教学及考核。

毕业班学生除了毕业设计(论文)之外的各类实践课程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截止日期为:2022520日。

三、  校外实习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校外实习可在西安市辖区内开展。校外实习在执行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各级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及实习单位保密等有关规定,并切实做好实习师生的安全防护工作。校外实习计划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报备。

四、  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并重点关注新近返校学生及未返校学生的毕业设计及其他实践教学开展情况,确保不漏一人。

                                                        教务处

                          202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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