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办工厂:
为强化学校实习教学工作,巩固实习教学成果,促进实习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实习教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校办工厂按照2017年实习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和实习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对2017年度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总结。
1.各学院、校办工厂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对2017年度所负责的实习教学环节进行书面总结,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实习教学工作总结表》(见附件1)。
2.各学院、校办工厂根据实习教学的执行情况,撰写本单位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和填报《西安航空学院实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总结材料应包括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原则、实习安排与实习情况、实习基地使用及建设情况、实习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或建议、经验体会等。
二、报送材料要求及说明:
1.各学院、校办工厂在对2017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时,要做到内容客观、数据准确、详实。指导教师对相关实习环节的总结,将作为学院总结的辅助材料,纸质材料(学院总结和指导教师总结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一份由学院统一存档。
2.各学院、校办工厂实习教学工作总结(含学院总结和指导教师总结表)和《西安航空学院实习情况统计表》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相应材料电子版发至42428038@qq.com邮箱。相关附件和表格不随文下发,可在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中自行下载。
联系人:曹国震,电话:84255981
教务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