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及学校相关会议精神,为确保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拟建实验室项目顺利开展,现将实验室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建项目要满足学校本科专业实际需求及学科发展需要,各项目负责部门要对所拟建项目的情况进行充分调研、考察和学习,广泛听取校内外专家和同行意见,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相关教师认真讨论,并邀请校外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编制切实可行的实验室建设项目方案。严格按照《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建设方案申报书》进行填写。
2.请各有关学院(部)根据拟建项目经费,充分调研了解所购设备市场情况,避免出现所购设备价格相差较大、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和技术参数不准确等情况,要充分考虑设备的整体水平和使用效益,避免重复建设。
3.拟建实验室如有土建和水电改造等工程修缮,请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做好相关预算。
4.教务处将于2018年10月下旬组织校外专家对各项目的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各有关学院(部)在做好项目建设方案同时,同时要明确相关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指标。
5. 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实验室项目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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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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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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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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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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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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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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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结构及可靠性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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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红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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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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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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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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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工程应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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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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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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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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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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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物流综合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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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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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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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请各有关学院(部)于2018年10月19日前,将《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建设方案申报书》(一式五份),统一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42428038@qq.com。相关附件和表格不随文下发,可在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栏目中自行下载。
联系人:曹国震 联系电话:8425598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