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党政办字〔2019〕11号
各二级学院(部)、校办工厂、液压研究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有关精神,为切实做好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实地检查各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学校各二级学院(部)、校办工厂、液压研究院(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工程中心等)、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主要对实验室油气的保存输送、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管理使用情况;氢气、硫酸、硝酸等典型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使用情况;实验室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实验室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检查既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的具体要求,也是对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和前期检查整改效果的一次“回头看”。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要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三、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保卫处、科技处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5月27日前)
1.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逐条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要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夯实责任,落实制度。要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坚持动态调整完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不断提高现场救援时效和实战处置能力。
2.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同时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完成时限。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2019年5月28—29日)
学校组织专人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日常检查与整改记录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督促、协助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三)省教育厅专家组实地检查阶段(2019年6月10日前)
省教育厅专家组将于2019年6月10日前(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派出专家组进校开展实验室安全实地检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意见反馈等。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把实验室安全放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至关重要的位置,提高认识,加强协调,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和落实好实验室安全的各类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完善、人员到位、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确保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贯穿全部环节。
(二)各单位要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实际出发,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加强对师生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内容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着力构建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协同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全校师生共同遵守实验安全规定、共同加强实验安全教育、共同规范实验安全操作的良好氛围,营造安全和谐的实验教学科研秩序,为提升学校实验室建设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请各单位于5月27日前将本单位自查及整改报告、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隐患台账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一式三份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200707008@xaau.edu.cn。
联系人:曾立伟 联系电话:029—84253783
西安航空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