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

Practical teaching

实践教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践教学 > 正文

关于公布2019-2020-1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7日 18:18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关于开展2019-2020-1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批准,同意白涛负责的《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综合性应用型人才培养》等66个项目立项(附件1)。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组织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管理

1.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所有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为立项项目提供所需要的软硬件支持,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实时进行监督,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2.实验室开放期间,各实验室(中心)要做好开放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立项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原始数据、实验现象、图片、成果等进行收集,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登记表》(附件2),并最终形成结项报告,原则上所有项目完成预期成果后方可结项。

4.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得延期结项,因故不能按时结项的应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及以后的实施方案,经项目所属教学单位审批,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延长,且只能延长三个月,否则按未完成处理。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内容或项目组成员,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所属教学单位审批,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时间安排

1.项目所属教学单位要积极动员、广泛号召学生参加教师立项项目,并于20191010日前完成教师立项项目的学生报名、录取工作。申请参加项目的学生需要填写《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学生报名)》(附件3)。

2.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报告》、与项目申报预期成果相符的相关附件(开放实验项目实验报告、论文、作品、自制设备照片、获奖证书、软件等开放实验项目成果)等总结材料,经学院(部)审核后,连同本单位的实验室开放项目实施情况总结一起,报送至教务处。

3.201912月底,教务处将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教务处

          2019925

上一条:关于做好实验室文化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2020-1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