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19〕101号
各有关学院:
学校新建的3#、4#实验楼近期陆续交付使用。为确保整体搬迁进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搬迁工作,以此次实验室搬迁为契机,全面提升我校实验室运行和管理水平。
2.各有关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主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实验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落实好本单位的实验室搬迁方案,全程参与监督本单位实验室的搬迁、设备的调试等工作。
3.各有关单位在搬迁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实验设备对水、电、运输、安装、运行等因素的特殊需求,确保实验室搬迁平稳有序、设备完好、过程高效。
4.对于大型仪器设备、化学品、玻璃制品等特殊实验设备,各有关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保证设备搬迁、调试、安装等正常进行。
5.各有关单位在实验室搬迁过程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践课程调整方案,将实验室搬迁对实践教学的影响降到最低。
6.各有关单位在实验室搬迁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应保证搬迁前后的实验室水、电、气、消防设施等达到实验室安全需要。
7.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安排,2019年12月初将组织专家进行诊断评估。请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学院、计算机学院于2019年11月15日前完成搬迁,电子工程学院、飞行器学院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实验室调整搬迁到位,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确保实验设备运行正常。
教务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