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0〕46号
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的规范性,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实验教学实施细则》、《西安航空学院实习教学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规范管理及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学期实践教学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6月22日-7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一)实验室建设
1.规章制度。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设备台账、仪器设备维修记录等工作档案是否完备。
2.实验室环境。主要检查实验室应急措施和设施是否完备,实验室标牌、展板、制度是否上墙。
3.实验室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配置,仪器设备及时投入教学活动,资源共享,设备利用率情况;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运行效果。
(二)实验教学
1.常规实验教学文档材料。主要检查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课表、实验开出率、实验室利用率统计、实验报告、实验考核办法、实验评分标准等实验教学过程性资料。
2.开放实验教学。主要检查实验室开放项目、开放记录和相关成果等。
3. 安全卫生:有关安全卫生管理及检查的文件和执行情况记录、实验室安全日志记录本等
(三)课程设计教学
主要检查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指导书、说明书或论文、图纸及作品等、成绩考核与评定标准等过程性资料。
(四)校外实习
主要检查相关协议、实习教学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报告、实习报告评分标准、学生实习日志、指导教师工作日志等实习实训过程性资料。
三、检查安排
本次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分为二级学院(部)自查整改、学校检查。
(一)二级学院(部)自查
6月22日—6月30日,二级学院(部)进行自查,整理实验实践教学、实验室建设、实习教学等运行与管理检查资料。
(二)学校检查
7月1日—7月10日,学校检查组进行检查,具体时间与相关教学单位沟通后确定。
四、具体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组织相关教师对实验室、实践教学相关的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进行学习,并据此开展检查;
(二)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本单位的实践教学检查工作,拟定自查工作计划,对本单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做出针对性的分析、总结;
(三)各二级学院(部)对发现的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需在规定时间整改达到规范的要求;
(四)各二级学院(部)于6月30日下午15:00之前将附件中的表格纸质版交至实践教学科(阎良校区:科教楼135;沣惠校区:教学主楼0912),电子版发至200707008@xaau.edu.cn。
(五)请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备齐待查的相关材料,积极配合学校检查组工作。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专项检查自查表
2.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
3.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
4.西安航空学院实习教学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表
5.西安航空学院实习工作教学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
6.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设计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表
7.西安航空学院课程设计工作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
8.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规范管理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