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0〕96号
各二级学院(部)、校办工厂:
为强化学校实习教学工作,巩固实习教学成果,促进实习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西安航空学院实习教学实施细则》《关于做好2020-2021-1学期实习教学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报送2020年实习教学工作总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实习工作总结
各二级学院(部)、校办工厂按照2020年实习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和实习教学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对2020年度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总结。
1.各二级学院(部)、校办工厂组织实习指导教师对2020年度所负责的实习教学环节进行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实习计划安排及实习内容、成绩分布情况、实习的收获、存在问题、建议和意见等;
2.各二级学院(部)、校办工厂根据实习教学的执行情况,撰写本单位的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应包括实习基本情况、组织与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实习工作特色及亮点、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二、报送材料要求及说明:
1.根据相关要求,2020年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本专科需分别报送;
2.各二级学院(部)、校办工厂在对2020年度实习教学工作总结时,要做到内容客观、数据准确、详实。指导教师对相关实习环节的总结,将作为学院(部)总结的辅助材料;
3.实习教学相关材料作为本科合格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请各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真实可查,教务处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数据为准,过期不得随意更改;
4.所有报送的总结和相关表格纸质版一式两份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3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相应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202006003@xaau.edu.cn。
教务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