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1〕47号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保证我校2021届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西安航空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工作安排
1.各有关学院严格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与评分工作。
2.各有关学院应在答辩前,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予以取消答辩资格:1)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或设计(论文)质量差的;2)有严重抄袭、剽窃或伪造数据的;3)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
3.对在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指导教师应利用学生在校之际,督促学生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进行二次答辩。答辩期间,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处、教务处将负责全过程的质量检查。
4.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评阅、答辩时间为5月18日~6月10日。
5.教务系统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截止时间为:6月11日17:00之前。
6.请各有关学院于5月17日17:00前报送《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同时报送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集中答辩安排。
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相关工作安排
1.各有关学院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相关教师进行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推荐比例如下:参加本单位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不超过本单位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8%,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不超过5%。
2.推荐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毕业设计(论文)在胶装时应删除致谢部分,封皮信息只保留题目和学院。
3.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其系统检测文字复制比原则上低于20%。
4.所有拟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学院在全学院范围组织公开答辩,并进行集中评议。
5.各单位应于6月30日前填写完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表、汇总表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各一式一份)并上报。
6.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学校将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经主管教学校长审批、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文件。
7.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生学校将予以表彰。
三、材料报送要求及地点
请各有关单位将所有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6947292@qq.com。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阎良校区:科教楼135室;莲湖校区:教学主楼0908室)。
联系电话:86871925(阎良校区);88630927(莲湖校区)。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表
2.西安航空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
3.西安航空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指标
4.西安航空学院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