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航教通字〔2021〕93号
各单位:
为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现就学校2021-2022-1学期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学校各二级学院(部)、校办工厂、液压研究院(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的各级各类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工程中心等)、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场所。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 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 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易燃易爆部位;
4. 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5. 实验室安全存在的典型问题和隐患;
6. 隐患整改的组织与完成情况;
7. 为保障实验室安全而开展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工作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会同保卫处、科技处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实施。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1.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逐条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要求,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要夯实责任、落实制度,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坚持动态调整完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同时撰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同时针对2021年上半年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复查。
3.各单位对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完成的应及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二)学校专项检查阶段
学校会同有关专家以2021年上半年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记录,督促、协助完成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三)整改总结阶段
对于各单位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立即安排自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以此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实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二)各有关单位要针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实践教学秩序。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1日(星期一)17:00前,填写完成《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并上报。纸质版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engliwei@xaau.edu.cn。(阎良校区报送至科教楼135室,电话:029—86871925;莲湖校区报送至教学主楼0908室,电话:029—88630927)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西安航空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教务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