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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2日 15:24 点击次数:[]

西航教通字〔20229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全校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211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目标,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各单位要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  检查对象和重点

(一)检查对象

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场所,包括教学实验室、化学药品暂存室、实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重点危险源存放场所等。

(二)检查重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2.各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细则制定和落实情况;

3.实验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废弃物等风险点安全管理情况;

4.灭火器、应急喷淋洗眼等安全硬件保障设施配置及维护情况;

5.实验室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6.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落实情况等。

三、  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自纠阶段(2022415日之前)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学校通知要求,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条目逐条进行检查,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逐条落实,认真组织实施。

2.各相关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好相应的防控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二)学校现场检查阶段

依照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学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二级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教学、科研等各类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参考《二级单位需准备的档案材料清单(参考)》(附件7)准备好实验室安全档案,积极配合现场检查,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专家组进校检查(20225月~6月)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开展进校检查工作。检查程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随机访谈、整改意见反馈等。请相关单位和各实验室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四、  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在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条目逐条进行检查时,应切实做好记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现状与条目所列要求不符的,应在附件1的“情况记录”中简要说明。检查完成后,将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2)。

2.各教学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开展情况,按照提纲内容及格式要求撰写完成《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3.依据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要求,各教学单位需填写完成《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2年)》(附件4)。填写附件4时,教学实验室数量及面积参照《实验室基本情况表(2021年)》(附件6)填报。各单位在统计“兼职管理人员情况”时,应注意:同一教师负责多个实验室的,只统计一次,不重复计算。教学实验室数量及面积与附件6不一致的,应另外附表说明本单位目前现有实验室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实验室编号、名称、房间数量、实验室面积。

4.为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需要统计各单位现有的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责任人信息,填写《实验室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5)。请各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所属实验室人员有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准确、规范。

5.请各教学单位于4181700之前,将完成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附件2)、《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2年)》(附件4)和《实验室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engliwei@xaau.edu.cn,并将附件2和附件3打印好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曾立伟、郭睿智

联系电话:84255981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2年)

3.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4.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2年)

5.实验室人员情况统计表

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2021年)

7. 二级单位需准备的档案材料清单(参考)

                                             教务处

                                         202246

上一条:关于统一制作学校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1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及情况统计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