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校级应用型本科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西航教通字〔2018〕10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教材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预期成果,决定开展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范围为2018年获得立项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附件1),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如附件1中已提前完成建设内容的项目,可以直接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2017年度校级教材建设延期项目(附件3)中的项目需参加本次结题验收工作。
二、结题验收工作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8年度立项并提前完成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以及2017年度校级教材建设延期项目。
(二)结题验收流程
结题验收工作采取各二级学院(部)初审和学校终审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二级学院(部)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审核,并提出科学、客观的验收意见后提交项目建设相关材料,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三)结题验收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1)教材立项负责人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4),并提供出版教材一套;
(2)校内讲义和实验(实习、设计)指导书立项负责人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4),并提供纸质书稿一本和电子书稿(发至邮箱:50016719@qq.com);
(3)各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交《西安航空学院教材使用情况验收表》(附件5),其中“学生使用情况”和“教材使用效果”一栏由各学院(部)调查后如实填写并签字盖章;
(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结题验收工作特别说明
(一)依照学校规定,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研究期限为二年,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结题验收工作,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二)对于不按要求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不予支付相关资助经费,且禁止申报学校各级教材立项,在进行教师职称评审、绩效考评等方面不予认定。
(三)校内讲义或实验(实习、设计)指导书的学生使用情况一律以“西安航空学院教材管理系统”中的实际数据为准;系统记录范围以外的教材使用情况,学校在项目结题验收时无法予以认定。
四、报送材料时间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准备材料,各项材料均一式一份;所在二级学院需填写《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6)、《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7)并附电子版,于2019年6月2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不受理个人报送。
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84253783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2018年获得立项的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统计表
2.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3.西安航空学院2017年校级教材建设延期项目统计表
4.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
5.西安航空学院教材使用情况验收表
6.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7.西安航空学院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