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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05日 14:35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47号),现将我校2017年度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类别

(一)立项范围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范围参照《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7-2019年)》(附件1)。

(二)立项类别

1.“双创”教育专项:围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以“双创”教育为专题,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研究周期至2017年底。专项项目统筹安排、单独评定,由省教育厅资助。

2.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分为重点、一般两类。

3.高等继续教育项目: 分为重点、一般两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原则

项目研究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紧扣“十三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重点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四个一流”建设等,鼓励跨校、跨院系联合选题申报。

2.科学性。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具体。

3.实践性。注重实际应用,从教学一线中来,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5.实用性。预期成果有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申报要求

1.围绕“十三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四个一流”建设,应用型大学转型研究与实践,高等教育发展战略及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等内容的研究项目。

2.2016年以前(包含2016年)已完成结题的校级教改项目,且在结题基础上有创新或深入性研究的项目。

(三)项目主持人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原则上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

3.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4.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三、申报办法

1.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于201731日前,将《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和《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3)纸质版五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2.申报书中所涉及的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相关支撑材料,需提供相应的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成果证明材料需装订并统一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3.电子版需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提交,命名方式为“2017省级教改项目+推荐部门”发至电子邮箱1324696055@qq.com。压缩文件内包含的各项目申报人的申报书,需以“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姓名”的方式命名。

四、其他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规划,并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本通知所有附件不随文下发,请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郭温      联系电话:84253783

附件:

1.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2017-2019年)

2.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2017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

                                       教务处

                             20161230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