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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5:57 点击次数:[]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纲领性文件,也是组织教学运行、配置教学资源、开展教学评价的重要依据。为主动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进一步彰显学校行业性、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推动专业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加紧密衔接,现决定开展2026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依据

以国家有关标准和政策文件为根本遵循

各专业要认真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及相关文件要求,准确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等方面的基本规范,确保培养方案科学合理、规范严谨,符合本科专业建设的基本要求。

)以专业认证理念和行业发展要求为重要参照

涉及专业认证的专业,应结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等有关标准,系统梳理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完善相应支撑矩阵;其他专业也应充分参考行业标准、岗位能力要求和专业发展趋势,切实增强人才培养方案的适应性、前瞻性和有效性。

二、修订要求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是在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的优化完善,不作大的框架性调整。各专业须在保持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框架体系总体稳定、总学分基本不变的前提下,重点对课程体系、学分学时结构及比例进行优化完善,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导向,尤其要结合专业实际进一步优化实践教学安排。

三、修订范围

学校所有本科专业(含钱学森班、专升本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四、修订要求

(一)学分与学时

1.总学分

各专业的总学分要求,一般标准学制为4年的专业,理工科不超过170学分(不含第二课堂学分),非理工科不超过165学分(不含第二课堂学分)。

2.学期学分与周学时

各专业应统筹课程开设学期和教学进程安排,合理控制学生学业负担,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6学时。

第七学期应结合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就业、考研等实际需要,优化课程安排,为学生开展实践训练、毕业设计和职业发展预留必要时间。

(二)课程体系设置与要求

课程体系是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重要载体,包括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

1.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及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等,应根据专业要求和专业特点科学合理设置。各类课程教学内容与毕业要求之间应形成有效支撑关系,进一步优化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关联矩阵

2.各专业须严格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对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理工类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占课内总学分比例不少于30%,文史经管类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占课内总学分比例不少于25%。《国家标准》或专业认证标准中有明确要求的,按相应标准执行。各专业需对现有实践课程进行升级改造,开发12门能够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产一体发展特色的综合实验实训课程。

(三)其他

1.各专业应根据行业发展新趋势、岗位能力新要求,同步做好课程大纲修订工作,主动更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设计,提升课程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契合度。课程大纲修订工作由相关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教务处不再统一安排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成后20天内,以学院为单位将课程大纲最终合订版(PDFword两个版本)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jwcjyk@xaau.edu.cn)。课程大纲修订过程中,应注重将习近平总书记地方重大实践和重要论述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内容,并主动将不少于两种互动式教学方法体现到课程大纲中。

2.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须提交2026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着重论述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相较于2025版的改进之处、OBE理念的落实情况,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级映射矩阵的合理性以及互动教学方法在大纲中落实情况。

五、修订安排

本次修订工作分为研讨拟定、学院论证、修改完善、审核实施四个阶段。

1.研讨拟定(202648日~416日)

1)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和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统一进行本学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

2)工作小组在全面复盘现有培养方案实施情况,并充分调研行业不同层级行业企业及地方高校同类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系统梳理岗位能力需求,深入分析同类专业课程设置,拟定本专业培养方案初稿。

2.学院审查论证(2026417日~420日)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交叉审核专业培养方案,在此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包括至少1位业界人士、1位校外同行)和学生代表对培养方案开展论证。

3.修改完善(2026421日~426日)

1)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论证过程中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组织工作小组成员、任课教师和有关管理人员对培养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与论证,使之更具科学性与可行性。

2)各专业将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

4.审核实施(2026427日~510日)

1202642712点前,各学院集中将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调研报告、2026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的wordPDF(签字盖章)发教研科邮箱(jwcjyk@xaau.edu.cn),《西安航空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性表格》纸质版(签字盖章)交到阎科楼107

2)教务处组织专人对各学院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逐一审核。

3)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


附件:

1.西安航空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性表格

2.XXX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情况报告
3.X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

                                                                                               教务处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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