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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8日 10:27 点击次数:[]

西航院字﹝2015157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集中体现着学校的教育思想和办学理念,是高等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纲要(20102020)》、《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按照国家对本科专业教育的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修订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就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提出以下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航空产业(通航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办学定位和“突出应用、强化能力、注重创新、彰显特色”的人才培养理念,转变教育思想观念,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强化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教学方法,注重学生思想品德素养、文化素养、专业素养和身心素质的综合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和个性的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航空产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

   二、人才培养目标    

通过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使学生较为系统的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具有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基本能力、工程素养和继续学习能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奉献精神、工程应用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基本原则    

(一)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坚持立德树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培养,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突出应用,彰显特色。在保证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满足专业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加强特色课程和环节的设置,灵活构建有特色的专业方向课程模块。

(三)对接需求,优化结构。以工程需求和工作需要为背景,认真研究课程之间的内在联系,体现课程内容的有机衔接,合理确定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基础课程、理论课程与实践环节之间的比例关系,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开设与行业、企业生产实际联系紧密的课程,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四)强化实践、注重创新。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和开放性实验及自主创新性实践环节的设置,多渠道搭建自主学习平台,开发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开设创业基础、创新型实验、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的课程。

(五)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根据学生成才的不同需求,在课程设置与选择、教学环节的设计与要求等方面,注意共性与个性、统一性与灵活性的结合,尊重学生在基础能力、兴趣特长、发展方向等方面的差异,实行分层次、分类型培养,促进学生的个性化成长。

   四、基本规格    

(一)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二)具备必要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有较强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及前沿动态,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五)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一)总体要求

1.四年制本科专业学生总教育教学周数为160周,每学年教育教学周数为40周。

2.四年制理工类本科专业学生总学分为190200学分,文史经管类本科专业学生总学分为180190学分。

   (二)理论教学课程体系

理论教学课程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与技术基础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等模块组成;各类课程模块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大类。各专业理论教学课程的总学分不超过140学分,总学时不超过2400学时(含附设课内实验、实践、上机等)。理论教学课程中选修课程占理论教学课程总学分的25%以上。

1.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教育课程由学校统一设置,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体育、航空航天、创新创业类课程等。(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详见附表1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教育、心理健康、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组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选修8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其中2学分须为艺术教育类课程。

   2.学科与技术基础教育课程

学科与技术基础教育课程体现学科专业最基础、最核心的必修课程,包括物理、数学、计算机及所属学科专业大类基础课程。各专业应按学科专业大类构建学科与技术基础教育课程平台,学科与技术基础教育课程由相关二级学院(部)设置。各专业应在第一学年开设学科(专业)概论课或导论课(1学分)。(全校学科与技术基础教育课程设置详见附表2、表3

   3.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体现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专业自身的特点和专业特色的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专业教育课程的设置要突出“工程应用性”。各专业须明确和凝练专业必修课程,按照专业方向灵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选修课程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拓展性,要充分体现专业特色。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应按规定选修学分的2倍开设。

  4.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包括入学教育、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综合实验、各类实习和课程设计、创新创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等环节。理工类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占理论教学环节学分的35%左右,文史经管类各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占理论教学环节学分的25%左右。

1)单独开设实验课程

提倡各专业设置单独实验课程,单独实验课程须按照培养学生基本技能、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精神的要求,设置应用性、综合性、设计性、自创性实验课程。各专业须独立设置23门创新性实验课程。

2)实习或课程设计

各专业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集中实习或课程设计环节。提倡各专业特别是理工类专业以开设综合性、创新性专业综合实习或课程设计为主。各专业须专门设置创新设计周,开设12门创新性设计课程。原则上每专业开设的课程设计不超过4门。

3)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

鼓励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模式改革,各专业结合生产实际、科研课题、创新项目、学科竞赛等开展毕业设计,围绕毕业设计开展毕业实习。与企业共同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的,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要以相关行业企业的一线需要作为选题的主要来源。

   5.第二课堂

为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通过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科技发明、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纳入第二课堂培养体系,实现课内培养与课外实践有机融合。学生在校期间须获得至少10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具体学分认定参见《西安航空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管理办法》要求。第二课堂学分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安排并执行。

建立第二课堂学分奖励制度,对学生获得部分第二课堂的学分额外予以奖励。超过10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部分可置换通识教育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创新设计实践环节学分。学分奖励标准如下:

奖励项目

奖励学分

奖励说明

通过计算机国家二级、三级(非计算机专业)考试

0.5/1              

计算机等级国家二级证书0.5学分,三级证书1学分。

学科竞赛省级及以上奖励

0.5~5              

省级三等奖0.5学分,二等奖1学分,一等奖1.5学分。国家级三等奖1.5学分,二等奖2学分,一等奖3学分。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确定。

获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国家级项目

1              

每个国家级项目奖励1学分

科技发明及实用专利、论著、论文

0.5~5              

科技发明5学分,实用新型专利2学分,核心期刊论文4学分,普通期刊2学分。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0.5              

每类职业资格证书0.5学分,最高不超过2学分。

注: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总学分不变情况下,根据个人贡献进行学分分配。

6.学分设置

1)理论教学课程(含课堂讲授、上机和课内实验等)每16个学时计1学分。每门课程学时数原则上是16的倍数。学分最小计量单位为0.5学分。

2)单独开设的实验课程原则上每24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

3)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共计14学分。

   7.其他说明

1)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进度、课程的连贯性统筹确定每学期的学时数和学分数。除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外,每学期指导性教学计划中,各周周学时数相对均衡,原则上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周学时不超过26学时/周,第五学期至第六学期周学时不宜太低。

2)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每学期应安排不超过3周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或单独开设实验课程,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各专业不安排各类专业实习及认知实习等。第八学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

3)原则上每学期考试课程为35门,通识教育课程由学校确定考核类别,其他课程由各二级学院(部)确定考核类别。专业核心课程每学期开设12门,分布在第三学期至第七学期,专业核心课程设置成必修课,以考试课形式出现。

   六、培养方案的基本内容

1.培养目标

2.培养要求

3.主干学科

4.专业核心课程

5.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6.主要开设的专业实验

7.学制和授予学位

8.毕业条件

9.人才培养方案主要数据

10.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表

11.教学进程表

12.专业特色

13.创新创业培养计划

14.专业核心课程简介

15.制订人(含企业参与人员)及审核人

   七、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原则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每四年进行一次较大修订,每两年进行一次较小修订。

(二)各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专业大类、专业代码及所授学位、学科与技术基础教育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设置,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国家行业部(委)审定的专业规范、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原则上每个专业确定10门左右专业核心课程。

(三)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和有关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文件精神,“思政课”教学采用“课内+课外”的模式,利用课堂讲授+研讨,课堂讲授+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教学,以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形势与政策课”分散在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实施,在第四学期统一由思政部计入学分,尝试利用互联网开展“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

(四)采取中外联合办学的专业,课程体系要与国外的课程衔接,并将国外教育的教学进程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

(五)各专业在总结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基础上,参照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专业综合改革等有关改革精神,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体现工程性和应用性。对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立项所涉及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原则意见的指导下,单独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学时可以适当做以调整。

(六)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寻求与行业、航空企业、科研院所融合,走产学研合作教育培养之路。开展校企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构建课程体系,共同开设与行业、企业生产实际紧密的特色课程,共同实施课程教学,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七)鼓励各专业开展课程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改革创新探索,至少设置一门改革课程,课程教学内容“经典”与“前沿”、“理论”与“实践”有机融合,专业课程的设置要体现“精”。有限尝试跨专业、跨学院选修课程。

(八)实践教学可根据专业特点尽量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践环节,采取集中与分散、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虚拟与仿真、实习与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社团实践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技创新竞赛等,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贯穿于整个人才培养的过程。

(九)各专业选修课程须开设《XX前沿讲座》(1学分)、《XX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1学分)、《XX创新创业训练方法》(1学分)、《XX技术成果与转化》(1学分)、《企业管理》(1.5学分)或《航空企业管理》(1.5学分,涉航类专业开设)等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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