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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西安航空学院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9日 14:34 点击次数:[]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人工智能与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学校课程建设质量,经研究,学校将对已立项且建设期满的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关于公布2024年西安航空学院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西航教通字〔202512号)中立项的14个建设项目,详见“2024年西安航空学院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附件1)。

二、验收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建设工作、符合下列结项条件的,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可申请结项。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申报书”约定的课程建设任务。

(二)知识图谱建设:每门课程建设不少于100个知识点

(三)AI技术赋能建设:能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支撑课程教学创新,通过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个性化的学习体验。

(四)《关于公布2024年西安航空学院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西航教通字〔202512号)中要求的内容。

三、验收流程

(一)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对照“验收条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召开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教学观摩研讨会,通过智慧教学示范课展示,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团队进行现场点评并对课程建设成果进行总体评估,给出“同意”及“不同意”结题结论,将结果在学院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终审意见。

四、结题评议

结题审核结论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限期两个月整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该项目的下拨经费,同时限制该项目负责人二年内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类项目。

五、验收材料报送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5630日前在线提交相关结题材料:结题验收申请表、结题验收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

网址:http://xaau.kypt.chaoxing.com/

六、其他事项

(一)各项目需严格按照项目起止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并如期结项。无法按原项目约定组织实施,确需调整项目内容、考核指标或研究期限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学校审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间不能超过两个月。项目负责人有在研项目未结项的,不得申报课程建设类项目。

(二)各二级学院(部)以及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项目结项工作。结项后,各项目仍要继续做好课程建设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改革和推广应用工作。

(三)结题项目应积极配合教务处开展其他相关推广交流活动。

(四)其他未尽事宜咨询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魏朝晖 电话:029-89072581

邮箱:jwcjyk@xaau.edu.cn


附件:

1.2024年西安航空学院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

2.2024年西安航空学院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3.西安航空学院人工智能赋能课程结题验收报告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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